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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美体育装修遭遇“被锁门”怎么办?
完美体育寒冷的天气也挡不住市民学法的热情。11月15日上午,公益律师和普法志愿者、“法律明白人”一起走进南昌市东湖区百花洲街道刘将军庙社区,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养老反诈知识,并现场为大家答疑解惑。
此次是由新法治报与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第724期“公益律师进社区”活动,同时携手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、东湖区普法办、百花洲街道、滕王阁街道联合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宣传活动,上海市汇业(南昌)律师事务所的5名青年律师受邀参加。
10时许,在南昌市东湖区百花洲街道刘将军庙社区小广场。“您有法律问题欢迎来咨询公益律师。”“养生讲座套路多,坐在身边都是托儿!”……戴上小红帽的普法志愿者和“法律明白人”主动走进人群,发放了2000余份防范养老诈骗、漫说普法等宣传资料。
见到公益律师和普法志愿者,熊大爷赶紧走向前。熊大爷介绍,2019年,他在乡下买了一栋两层楼的二手房,并请了朋友介绍的人负责装修,口头约定总价7万元。“由于是熟人介绍,我们之间没有签订装修合同。但是在装修的过程中,我发现这个人装修得非常不好,多次沟通不下来,便不想让他继续装修,但是对方赖着不肯走,还把房子一层的门给锁上了,家人要从二楼爬梯子才能出来。遇到这样的人,我该怎么办?”熊大爷气愤地说。
“你的事情涉及两个法律关系,一个是民事合同法律关系,另一个是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侵权法律关系。”杨宁生律师解释,虽然熊大爷和负责装修的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装修合同,但仍然构成承揽合同法律关系,鉴于对方装修存在质量问题,熊大爷和对方之间的承揽合同已经失去了信任基础,在装修完成前,熊大爷享有承揽合同的任意解除权,可以解除合同,要求装修人不再进行装修,对方不可以强制缔约要求。在装修完成前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要承担赔偿责任。如果已经支付的费用足以弥补对方的损失,可以不用再承担赔偿责任。
“你说的房屋门被装修的人锁了,这一行为侵犯了你亲属的人身自由权益以及你对自身财产占有、使用及处分的权利,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、恢复原状、赔偿损失。”杨宁生律师建议,“如果你的私力救济没法打开门的话,建议报警处理,这已涉嫌非法拘禁。”
“非常感谢,有新的问题我再向你咨询。”熊大爷认真记录下杨宁生律师的电话后,满意地离开了。
刘奶奶的儿子在路上被汽车撞倒在路边,后送医院治疗,其间,肇事司机不闻不问,从始至终未出现。听说广场上有公益律师免费咨询,刘奶奶闻讯赶来。
邹子昌律师在询问事情经过后建议,首先需要与对方保险公司联系,看对方是否有调解意愿,同时等刘奶奶儿子出院满三个月后,去相应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,待有鉴定结果后,根据鉴定结果和伤残等级,再结合相应职业、鉴定费用、医疗费用发票等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,随后跟保险公司谈调解之事。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,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“您可以留下我的电话,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随时找我!”对于邹子昌耐心细致地解答,刘奶奶竖起大拇指。
民间借贷也容易遇上矛盾纠纷。此前,张先生向朋友借款30万元,约定每月利息7500元。朋友在汇款前直接收取利息7500元,仅汇款29.25万元。“现在朋友要求我还款30万元,但是我只收到了29.25万元,我该还多少钱?”张先生称。
“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借据、收据、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,一般认定为本金。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,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。”邓梓洋律师解释,“你朋友提前获得利息并仅实际借款29.25万元,其借款本金应认定为28.5万元。另外,按照你们合同订立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年利率3.8%来计算,最高利息不得超过每年15.2%,而你实际支付的利息已经超过标准,其超过法律约定部分可以用于抵扣本金。”
“我想将婚内财产都转移到自己的名下,需要怎么做?”王女士刚买完菜,听说有免费法律咨询,特意绕道前来。王天一律师介绍:“首先要确定婚内财产的明细,只要能变卖换钱的都算是财产,房、车之类的必须要有证书复印件。然后双方协商,把协商的内容一定要写下来,前提是双方的协商一定要平等自愿,并且亲笔签名和按手印。最后,最好能将协议进行公证,将房、车之类的财产登记在自己名下。”
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,公益律师与居民面对面交流,就居民生活中遇到的房屋租赁、违建拆除、物业服务纠纷等问题进行耐心细致解答,让居民了解和掌握了更多的法律、法规及相关政策,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东湖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通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宣传活动,将法律服务送到居民家门口,不仅满足了居民的法律需求,也赢得了辖区居民的一致好评和认可。今后,还将走进其他社区,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、法律援助、调解民事纠纷等服务,让居民们真正感受到法律帮助随时都在身边。
问:夜深了,我正准备休息,楼上此起彼伏的脚步声、拖拉桌椅声搅得人无法入眠,我该怎么维权?
杨宁生:民法典明确将生活安宁权纳入了民法的保护。超过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、工作和学习的现象,称为环境噪声污染。以居住、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超过55分贝,夜间超过45分贝就是扰民了。
如果噪音超过法定标准,则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该类情况:向居委会、小区业委会等组织投诉予以调解;拨打“12369”环保举报热线,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;情节严重可报警,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;如果上述措施都不管用可向法院起诉,要求停止侵害行为、进行整改、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。
问:我在入职某公司试用期满后,跟公司提出转正申请,公司以其工作态度不积极延长试用期,并且工作三个多月了还未签订劳动合同,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?
钟情:根据劳动合同法,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已建立劳动关系,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,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。此外,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;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;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,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。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,再签订劳动合同,而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。
问:我和女友同居5年了,最近老是吵架,感觉性格不合,想分手。请问:同居期间两人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?
钟情:同居期间,一方的工资、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、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,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。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,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关系,则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分享权利;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关系,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。如果无法查明,视为按份共有,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予以分割。不能确定出资份额的,视为等额享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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